诈领补助款 前新北副议长陈文治被依5罪名判刑

前新北市议会副议长陈文治。(资料照)



前新北市议会副议长陈文治。(资料照)

首次上稿 00:41
更新时间 05:57

〔记者王定传/新北报导〕前新北市议会副议长陈文治被控诈领助理费合计86万余元,新北地院26日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2罪,分别判处陈文治1年10月徒刑及3年7月徒刑,另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3罪,判处陈文治3个月、5个月及6个月徒刑,全案可上诉;陈文治已将不法所得全数缴回。

合议庭念及陈文治于侦查中坦承犯行,并缴回犯罪所得,虽于审理中否认犯行,态度非良好,加上他为贪图一己私利,立于主导地位指示助理犯案,恶性非轻,因此量处上述徒刑;因3个罪可易科罚金、2个罪不能易科罚金,合议庭因此认为等裁判确定后,再由检方声请定应执行刑。

至于3名助理仅属听命行事,且无前科纪录,素行良好,合议庭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2罪,判处洪姓助理5个月及8个月徒刑,并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,判处吴姓及廖姓助理3个月及2个月徒刑,3人均缓刑2年。

文章来源:自由时报

分享到:
赞(0)
欢迎转载,转载请注明原出处:农村日报 » 诈领补助款 前新北副议长陈文治被依5罪名判刑

评论 抢沙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