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據「星洲網」報導,馬來西亞警方基於調查工作尚未完成,10日二度延扣黃明志3天,以繼續協助調查謝侑芯命案。黃明志的代表律師鄭清豐上午11時30分,離開金馬警區總部時向媒體指出,黃明志將繼續被延扣至11月13日,他已經見到黃明志,對方健康和精神良好,也沒有要求或有任何投訴,對於案情則堅稱自己是無辜的,與案件無關。
根據馬來西亞法律,警方在調查謀殺案時,可向法庭申請2次延扣令,每次最長7天,總計可達14天。警方之前已延扣6天,這次又延扣3天,已累積延扣9天,接下來就是等待警方調查結果。
文章來源:聯合新聞網



